E小说 > 都市小说 > 穿越后,我成了天才音乐家 > 第222章

吃饭过程,姜大北一直留意到闺女抱着个手机,好像在等谁的信息。

“叮咚——”

几分钟后,姜婉儿手机里终于传来一道回复声。

是羡海发来的。

“不应该明天签约吗?”

江涵之所以由此一问,主要是兰亭出版社在平台注明了,严禁员工加班加点,哪怕当晚有工作上的事情,也得明早去单位再做。

姜婉儿完全顾不上那些,脑海里只有签约,她只有今晚把这部《福尔摩斯》签了才安心。

别到时候明天去上班,听到《福尔摩斯》被其他出版社签走的消息,她会好几天吃不下饭的。

姜婉儿用自己的编辑也就是工作账号进行回复:“我们这些当编辑的,可以在家办公,当然了,如果你现在不方便,也可以明天签约。”

她的编辑账号名,是“姜葱-兰亭出版社主编”。

羡海:“行,今晚签约。”

看到这个回复,姜婉儿眼前一亮,屁颠屁颠就往房间跑:“爸,我吃饱了,你先吃吧。”

“这孩子……”姜大北叹道,对这个闺女完全没有任何脾气。

要是能来个人管管她就好了。

回到闺房的姜婉儿,刚要走签约流程,就被羡海提出来的一系列要求给难住了。

按照羡海的要求,兰亭出版社,只需要负责出版就可以,稿费分成收益55开。

而且所有版权都在羡海手里。

这种只签书不签人的方式,对于江涵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。

不签人,他随时可以离开出版社。

这哪是什么签约,这是出版合作。

羡海让出五成稿费,由出版社负责拓印出版。

这种不属于签约,而是跟羡海这个账号合作。

这种合作方式在小说圈也比较常见。

那些大作家口碑臭了以后,或者被某大型出版社封杀,就会换个笔名继续在小说圈里混。

这个时候,他们会选择投稿出版的方式合作,而非签约的方式。

如果签约的话,签合同肯定会用到真名,这是避免封杀自己的出版社找到自己。

江涵这里,只是单纯不想被限制在出版社,他已经吸取了纳森娱乐的教训。

别到时候出了点什么状况,作品版权都拿不回来,笔名还得留在兰亭出版社。

尽管这个出版社口碑极好,但防人之心不可无。

宁愿让出一部分稿费利益,也要建立这种合作方式。

这种合作方式,加深了姜婉儿对羡海的猜测,肯定是某位大作家换马甲了。

正常情况肯定是不能同意的,考虑到《福尔摩斯·血字的研究》质量的确了得,姜婉儿绝对给予对方一些优待。

何况羡海也很有诚意,稿费五五分账。

最终在八点左右,姜婉儿跟羡海敲定了这种合作方式。

羡海负责提供稿子,出版社负责拓印出版并宣发。

双方敲定后,羡海的作品,将由兰亭负责出版。

既然敲定下来,对姜婉儿来说,第二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……催更了。

姜婉儿继续回复:“那什么,羡海老师,你这部《福尔摩斯》第一卷,具体构思的字数有多少?”

羡海回复:“十几二十万字左右,如果精简的话,大概13万字出头。”

姜婉儿:“那,羡海老师打算什么时候投稿第二次?咱约个时间吧,明天晚上投稿过来,我们争取早点把第一卷搞定,然后出版,羡海老师肯定也希望拿到第一笔稿费吧?”

这次羡海的回复间隔时间比较长,可能是有其他事情,等到九点半以后,才开始回复:“明天不行,我有其他工作要忙,而且明晚约了人,我们重新约个时间,后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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