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理完这些后,曹刚便离开了桃县,回去了家中。
到家后,看到父母的脸上神色不对,便问有什么事。
谢文琴说:“你父亲那边的亲戚,请不请他们来参加婚礼?”
曹仕元说:“之前他们闹过一回,这回要是他们在婚礼现场闹事,那就不吉利。”
曹刚说:“不请他们,也不要告诉他们,如果他们不请自来,每人给六百元钱,让他们回去。”
谢文琴问,“如果他们执意要进来呢?”
“通知警察局,抓人!”
曹仕元看着儿子说:“你比我强。”
谢文琴说:“哪象你,看到他们象做了亏心事一样。真正亏心的是他们!”
曹刚说:“我永远不会认这些亲戚的!”
就这样,又过了一个月,李兆一打电话过来,说房屋建好了。
于是,曹刚带着家人,还有蓝沁的家人,一起去了香港。
新建的房屋,让曹仕元与谢文琴直说“好气派!”
蓝家的人,也是直夸好!
曹刚请李兆一吃饭。
还是福临门。
这两个月,没有了曹李吴前来,福临门的生意差了不少。
吃饭也就两个人,吴董在上海,没有过来。
之前,曹刚要付建房钱,李兆一不收。
曹刚也不再付钱了,他们之间,这是小钱。
吃喝过程中,李兆一说。“特首找了我。”
曹刚停住了夹菜的筷子,“肯定是有大钱。”
“是大事!特首让我请你帮忙。”
曹刚问:“他不直接找我?”
“万一找到了你,你不愿意,那特首的面子就没了。找我就不同了,我们是老关系,红一下脸,也不丢人。”
这话在理。朋友之间,吵吵闹闹是很正常的事。
“说说吧!他找你为了什么?”
李兆一看向曹刚,“你这段时间,是不是没有关心香港的事?”
曹刚一想,还真的是这样。
“我不是正忙着办喜事吗?”
李兆一一笑:“什么时候?”
“农历八月十六。”
“还有两个月。我说曹小子,这大的事,你都没告诉我?”
曹刚忙赔不是,说:“我想在家乡办喜事,”
李兆一说:“那你就打算错了!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你迟早是要去华尔街搏杀的,需要很多的朋友与支持者。没有朋友支持,你很难站住脚的。就象一群狼可以战胜一头狮子,狮子再厉害,它也就一头,应付不了一群狼的前后左右的进攻。”
曹刚发现自己的观点有些偏了。
自己有系统,所以喜欢单打独斗。
这中间,风险很大的。
上一次做日经,差一点被人灭了。还是冯一巩带着一帮华国的资本支持,才打败了日本人。
将来去美国,那敌人就更多了!
一不小心,退路都没有!
李兆一说:“你在家乡办喜事,影响的只是你家乡的那一块的人。如果你在香港办喜事,那影响的是整个亚洲。再说,你已经是大富豪了,有必要去在家乡人面前显摆吗?”
“我不是显摆!”
“但是在家乡人的眼中,你就是显摆。华国有句老话,富贵不还乡,如锦衣夜行。”
不错!这话的意思是说:人富贵了就应该荣归故里,如果在富贵了之后不回到故乡,就像穿着锦绣华丽的衣服在夜间走路一般,没有人能够看到。
为什么古代人一定要衣锦还乡,大致也是这个原因。这其实是一种虚荣心,通过这种方式,得到周围人对自己的尊重认可,让自己的自尊心得到满足。在社会地位上又可以提到一个层次,特别是在自己熟悉的家乡人面前,这一种自尊心的满足能够更加强一步,实现心理的愉悦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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