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4号小矮人的笔记本上,画满了DNA的结构图。我对生物学一窍不通,完全看不出个所以然。
我盯着笔记本上那些密密麻麻的,诡异的双螺旋结构图,一种被人玩弄的感觉突然涌上了心头。难道,我和林绫一样,也是爷爷创造出来的人造人?
虽然情感上我不愿意相信,但一件一件的怪事接连发生,我开始有些怀疑我的爷爷了。
这时,一辆警车停在我的面前。警察把车伸出车窗外,问:“是你报的警?”
我点了点头,把他们带进了胖妞的屋子里面。
屋内,胖妞骑在大师兄的肚子上,大声问道:“秃头,你服不服?”
“老子不服!你乘人之危!算什么好汉?”大师兄咬着牙说。
“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汉!”胖妞不屑地说,“我只是一个弱女子而已。”
“弱……女子?有你这么弱的么?”
胖妞见警察来了,慌忙道:“警察同志,你们来得正好!这秃驴是个花和尚,你们快抓他。”
警察们看到这一幕,笑喷了出来。只听他对大师兄说:“峰哥,你就认输了吧!这胖妞,曾经是国家队的摔跤手冠军,你怎么可能是她的对手?”
峰哥?大师兄的原名叫陈峰。这群警察认识他,难不成,大师兄真的是警察?我跟他做了三年多的同寝,居然没有发觉。
“打死我也不认输!”大师兄也卯上劲儿。
几个警察也开始调皮了,笑道:“胖妞,那你就往死里整。”
胖妞有些蒙圈了,问:“怎么?你们认识?”
“当然认识!”警察们开玩笑说,“这秃驴老是在公交车里面,向那些少妇伸出他邪恶的咸猪手。他经常被我们抓,是我们所的常客,我们熟得很。”
年轻的警察们说完,立马大笑了出来。
“咳……咳……”门外传来一阵严厉的咳嗽声。
小片警们立马安静了下来。
“队长来了!”一位年轻的小警察低声提醒队友说。
警察队长马着脸,训斥道:“你们是来玩的,还是来办案的?”
小片警们低着头,站成了一排。
“你们看看,外面有多少案子等着我们去办?你们还是这样嘻嘻哈哈的,还配不配当人民警察?有这些时间嘻嘻哈哈,还不如好好地把手头上的事情做了。我想问你们的是,事情处理完了吗?哼,没有吧?没有还嘻嘻哈哈的,我最讨厌的,就是你们年轻人的这种态度……”
警察队长五十来岁,正值啰嗦的年纪,一口气训斥了十多分钟。大师兄一直被压在胖妞身下,他终于忍不住了,大喊:
“队长,你有完没完?先让胖妞起开行不?”
警察队长白了大师兄一眼:“我说好你个陈峰,让你去调查《窃魂卷轴》的案子,一调查就是两年多。现在还剃个光头回来,是准备去庙里面兼职做和尚啊?看来我们警察局是白养了你十年多。我真是糊涂了,还动用关系,帮你开后门进了林城大学。当年我真是瞎了眼,收你这个混球进了我们警局。哼,花这么多钱,还不如养条狗……”
大师兄有些不服气,嘀咕道:“一定是X生活不协调,才这么啰嗦。”
我心里为大师兄捏了把汗!祖宗,这个时候还顶什么嘴哟?要是被警察队长听见,还不知道要被唠叨到什么时候。
警察队长继续数落着大师兄。不知不觉中,第一缕阳光从窗外斜射了进来,径自照在警察队长的头上。警察队长眯着眼,看了一眼阳光。他叹了口气,恼怒地摇了摇头:“你看,太阳都出来了。都怪你们耽误了那么多时间。我早就说过,做什么事情要快!要迅速!X,你们还愣着干嘛?把老子的话当耳边风啦?Go!Go!行动起来!”
小警察们这才开始行动。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忙碌的,只是封一个洞口而已。他们为了避免被啰嗦,假装忙碌着。一会拿尺子,一会儿拿铅笔,一会儿跑出去,不知道拿什么,又跑了回来。警察队长大摇大摆地坐在胖妞的大椅子上,唾沫横飞地指挥着现场。
胖妞见大师兄果真是警察的卧底,才终于肯饶了他:“早说嘛!我下手就不那么重了。不过你这个秃驴也挺厉害,能接我这么多招。”
大师兄白了胖妞一眼,扶着腰从地上起站了来。他一步一顿地走向胖妞的大床,看样子受伤不轻。
他呈一个大字躺在了胖妞的床上,对警察队长说:“风叔,我们都老喽!不中用喽!”
警察队长丢了一支烟在大师兄身上,冷哼了一声:“老?我的字典里可没有这个字。哎,要是当年,你没有拐走我女儿,我现在可能都当外公了。”
两个男人突然沉默了下来。半响,警察队长才开口道:“你小子也真没用,自己的老婆和女儿都保护不好!”
说完,警察队长揉了揉眼睛,从上衣口袋里面掏出墨镜戴上。
大师兄泪流满面,反过来责骂说:“哪有当父亲,派自己的女儿去夜总会当卧底的?”
“她在警察局就只是我的属下,回家才是我的宝贝女儿,蠢货,你明白不?”
从他们的对话中,我才得知,警察队长名叫秦风,是黑石县城著名的专案组警察,他组建了一个疾风小队,专门负责一些疑难案件。十多年前,因成功破获一个连环杀人案而名声大噪,人称“疾风队长”。为了敲掉黑石县最大的贩毒组织,他不惜派出自己的女儿秦秋君当卧底,潜入叶耀华的不夜城当服务员。
大师兄和秦秋君在不夜城中相识。那时,大师兄二十来岁,逐渐厌倦了那种打打杀杀的生活。他每天早上醒来,盯着空洞洞的天花板,内心一片空虚。他搞不明白,活下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。
他开始靠酒精来麻痹自己,渐渐,他发现,酒精只能给他暂时的安慰,酒醒后,成倍的落寞会猛然袭来。这种虚妄的生活带给他的空虚,仍然挥之不去。终于,他违反了自己的原则,染上了毒品。
就接触一次应该没有关系,大师兄心想。他自诩有着超人的毅力能够戒掉毒瘾。但两次下来后,他就彻底沦陷了。他终于明白,自己和那些下作的瘾君子根本没有什么两样。
很快,他的积蓄被吸光了。他又开始抄起刀子,为叶耀华卖命。染上毒瘾后,他再也不是曾经威风凛凛的峰哥了。几次群殴下来,身上就挂了彩。不败的神话被彻底打破。
他住进了医院,刚开始,他的那些兄弟还会陆陆续续地来看他。但时间一长,他就被彻底遗忘了。那一刻,他终于知道,自己在这个世界上,根本无足轻重。为兄弟挨过刀子,又怎么样?为老板出生入死,又如何?他从来都只是孤身的一人。
心灵的空虚勾起了大师兄的毒瘾,他提前了出院,一瘸一拐地回到了不夜城。不夜城内一如既往,灯红酒绿,霓虹灯就像女人妖冶的眼睛,不停地闪烁着。这里曾经是他的家,那一刻,他却感到极其的陌生。他走了进去,里面男人和女人,像是魔鬼一般交织在一起,看到那一幕,他恶心得想吐,慌忙爬上了自己三楼的住所。
三楼的转角处,一个女孩子在前台低着头,心无旁骛地读着书。他内心一震,感觉灵魂似乎被突然唤醒,他忍不住过去搭讪,轻浮地说:“哟,小妞。读什么桃色小说呢?”
“滚,死瘸子!”女孩头也不抬地骂道。
大师兄不怒反笑,一把抢过女孩的书,装腔作势地念道:“《起风了》,崛辰雄。哎,什么破玩意儿!”
“你快还我!”女孩噘着嘴,气鼓鼓地说。
“你跟我讲讲,里面的故事,我就还你。”大师兄捏着书脊,晃了晃说。
“凭什么给你讲?你这个大混蛋,快还我书。”
“不还,就不还……你来咬我呀!”他不知道哪根筋抽了,幼稚地抢走了女孩的书。
他回到屋内,把书扔到了枕头旁边。他毒瘾立马犯了,体内像是无数只蚂蚁在抓挠着他的全身。他找到藏在床底的白色粉末。
嘶啊……
整个世界终于清静了下来,模糊之间,大师兄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,像是天仙一般,立在他的门口。
“你……在吸毒?”女孩颤巍巍地问。
大师兄不屑地一笑:“大惊小怪!这有什么稀奇的,来这栋楼,不就是为了寻欢作乐的么?”
“你……为什么这么不珍爱生命?”女孩痛心地问。
“珍爱生命?”大师兄冷冷道,“生命这东西,有什么好值得珍爱的?”
“混蛋!”女孩竟然走进屋里面来,狠狠地扇了他一耳光,“有多少人想好好活着,却没有机会!”
这个世界上,居然有人敢扇他陈峰的耳光?他愣住了,脸上火辣辣的。
那一晚,大师兄翻来覆去,总是睡不着。一闭上眼睛,女孩那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就会从他的脑海中闪过。他心里乱极了,打开床头灯,拿起女孩的小说《起风了》,读了起来。
“原来我和你竟是如此深爱着对方。在我们相爱之前,你不存在,我也不曾存在。起风了!我们还要努力活下去!”
大师兄读完,泪流满面。泪眼模糊之间,女孩出现在了他的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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