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确认所有的房间都没有人后,林哲这才回到客厅,坐在沙发上,打开了摆在上面的笔记本电脑。笔记本的剩余电量不太多了,还剩百分之三十八的电量,但是看一段光盘,绝对是绰绰有余的。
打开笔记本的光驱,林哲小心翼翼的将光盘放了进来。
经过了数秒的读取,一个跳动的画面浮现出来。
“是车载记录仪的画面,在屏幕的最下方显示的是2005年3月10号,上午7点40分的行驶画面。在画面行驶了一分钟后,视频内出现了一段通话录音。”
“喂,梁处,马上就到了。”
“是,我都带来了,马上就去你办公室汇报。放心,明天绝对不会出任何篓子。”
一阵爽朗的笑声后,电话挂断了,虽然只有短短几秒钟,但是林哲敢肯定,那是陆丰的声音,他一定不会弄错。
画面到这里戛然而止,经过了一秒钟的花屏,出现了第二段视频画面。
“这次的视野是黑天,经过远光灯的照射,依稀可以看见周围环境很空旷,附近也没有任何建筑物和路灯的存在,应该是在郊区行驶。林哲低头看下时间,是2005年3月11号,晚上10点55分的行驶画面。”
“平静的画面大概持续了一分钟,一阵悦耳的电话声传来。伴随着陆丰一个重重的“靠”字,画面顷刻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”
通过行车记录仪,林哲清楚的看到了两张急剧放大的瞳孔,在林哲还没有反应过来,对方的身体已经被剧烈的冲撞击飞,在空中旋转数圈后,重重的落在了数十米外的地方。
在这一刻,即使隔着屏幕,林哲也感受到了这场碰撞的惨烈程度,以及面对这种突发灾难人类的无力感。
大约过了十几秒,车门打开,一个人影连滚带爬的出现在画面中,由于车子和人之间的角度问题,在加上光线比较差,林哲很难目睹全过程。最开始的时候,林哲还能在画面边角处看到陆丰趴在了一个人的面前,看其动作应该是在施救,在后来陆丰挪动位置,就看不到任何东西了。
林哲的嘴唇紧紧抿住,眼神紧紧盯着画面中的每一个细节,整个人坐在原地,看上去有些格外的安静,但这种安静下,却隐藏着令人胆寒的凌厉和戾气,一旦爆发出来,必然是石破天惊。
这段没有画面的时间,大概持续了三分钟之久。在此之后,林哲的身影再次出现在画面中时,不仅浑身是血,步履蹒跚,更重要的是他的怀中抱了一个小孩。
小女孩的头颅微微下垂,面部被血迹和头发盖住,在加上昏暗的灯光和异常狭窄的角度,让林哲辩驳了好久,才能勉强根据服饰看出来,这是一个女孩!
紧接着是一声开门声,虽然没有看到画面,但是根据小女孩的身体长度来判断,陆丰应该将她放到了后排座位上。
之后,林哲走到第一个人的面前,站在原地愣了数秒之后,弯腰将其拖拽起来。拖拽几步之后,因为行车记录仪的角度问题,画面消失了,在之后画面一直断断续续,而且多数时间都处于没有任何画面,但是通过零星的拖拽画面,还是可以判断出来,林哲在拖动那两个生死不知的人。
拖拽过程中,一个东西偶然间滚落在画面中,孤零零的躺在冰冷的土地上,那是一个万宝路烟盒。
第一个人被陆丰塞进了副驾驶,第二个人被陆丰塞进了后备箱。
等到这一切完成后,陆丰并没有立刻离开,而是跑到了第一个人面前,开始进行简单的现场处理。
陆丰是一位能力非常优秀的警察,这代表他不仅是破案的好手,也是伪装现场的高手。
记录本身,就是表达。
古人用眼睛去发现,现代人用镜头去记录。
镜头无言,却诉说一切。每一个镜头,都是独特的记忆。它们是时间长河中的一个节点,当任何人造访时,它都在尽可能帮我们完整的还原某人某时某刻某种情感某种心情。
画面到这里戛然而止,经过一段大约数秒的花屏后,出现了第三个画面。
林哲第一时间用余光扫视了一下时间日期,只见画面下边清楚的写着今年10月20日上午8点10分,也就是法医推测出来的陆丰死亡时间!
这一次,行车记录仪的角度应该是经过刻意调整的,将整个画面很清晰完整的录了下来,通过周边的环境可以看出来,这就是发现陆丰的那片小树林。
画面中出现了两个人,一个是陆丰,一个是穆清,两人相距数米站立不动,但是这个角度只能看到穆清的一个侧脸。
穆清手持一把点三八,面色冷漠的瞄着陆丰。而陆丰则是一脸苦笑,眼神里中浮现一丝落寞,双手轻轻举过头顶,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。
接下来,是两人之间的一段对话,这对话声音是无法记录的。林哲只能看到双方嘴唇在动,至于在说什么,却一句都听不到。虽然什么都不听不到,但是林哲隐约间是可以猜中一二的。
这段对话大约持续了一分钟,然后,穆清轻轻扳动了扳机。
随着肆虐喷涌而出的血花,陆丰应声而倒。
伴随着陆丰往后倒下,穆清的身体似乎一下子僵在的原地,握紧手枪的右手就那么直挺挺的在半空中端着,手指关节处因为过分的用力已经泛白。
此刻虽静谧无声,林哲却清楚的听到了穆清的挣扎。
有时候坚持下去比放弃需要更大勇气,因为坚持下去的代价和痛苦,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住的。穆清今天的每一个动作,每一句话,都是无数个夜晚内心苦苦挣扎过后的选择。
许久,穆清转过头来,目光聚焦在镜头前,面色平淡,却泪流满面。
林哲深吸一口气,屏住呼吸,大脑一片空白,只是机械的看着接下来发生的这一切。
穆清先是处理了一下陆丰的尸首,然后将其拖拽到他们当日发现的第二现场。然后又回到第一现场,轻轻拽下头上的一根青丝,扔在脚下,垫上一片树叶,右脚轻轻踩了上去。
就这样,沉重的步伐将树叶、半截头发、泥土混合在一起,确保不会被清风吹走。可以看出来,穆清为这一天准备了很久,所以处理现场的方法很老道,即使是严谨著称的林哲,也挑不出来任何毛病。
等做完这一切,穆清走到汽车前,从怀中掏出一枚小镜子,然后开始挪动起来,透过镜子的反光,逐渐看清了记录这一切的,正是一辆车牌号为87564的奥迪。
第三个画面到此戛然而止,随着播放完毕,视频开始了自毁功能。
林哲匆忙将光盘取出来,然后在将光盘放进去,却已经是没有了任何画面。显然穆清在刻录光盘前,在这个剪辑好的视频内植入了病毒,在观看一次之后,启动了自毁程序。
看了看电脑旁边整齐摆放的十个光盘,林哲想了想,拿起最上面的一个光盘,放到了电脑内,果然,之前看过的画面,再次浮现。
这么重要的事情,林哲当然不能含糊的只看一遍,只不过这次观看,林哲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了细节方面。
当所有片段看完之后,画面再次启动了自毁程序,变成了一张废弃的光碟。
望着剩下的九张光盘,林哲陷入了沉思,事情到了这一步,林哲基本上对于所有的前因后果已经是了然于胸,包括穆清的杀人动机和一些所作所为,虽然这其中仍有一些问题他没有弄明白,但是对于他来说,现在最重要的就是,去验证穆清所说的一切。
验证这一切的最好办法,就是现在停在车库里面的那辆奥迪车。
再一次来到了车库,林哲从塑料袋取出一些蓝色粉末后,涂在了引擎盖最前面的地方。涂抹均匀后,林哲又将副驾驶、汽车后排、后备箱这些地方,统统涂上了蓝色粉末。
这种蓝色粉末是鲁米诺,鲁米诺反应可以鉴别经过擦洗,时间很久以前的血痕,所以广泛应用于刑事侦查、生物工程、化学示踪等领域,更重要的是,血迹在被鲁米诺处理过以后,它含有的遗传物质DNA并没有被破坏掉,还能从中提取出来做鉴定!
片刻后,被涂抹的过后的地方,逐渐释放出来一种蓝紫色荧光,在黑暗的车库中足以被肉眼所观察到。
鲁米诺发光的时间大约会持续三十秒左右,所以林哲赶紧拿出手机,开启连拍模式,对着所有发光的地方,一顿狂拍。等到亮光消失的时候,林哲已经拿到了自己想要的照片,并且顺利用机器提取了其中DNA。眼下只要和穆清的DNA做对比,一旦符合,那么就能证明行车记录仪的真实性和合法性。
望着手中的这些照片,林哲陷入了思考。虽然过了十年之久,但经验丰富的林哲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,这是一个没有经过任何清洗和破坏的现场。对于一些不懂刑侦的普通人,用鲁米诺检测血液显然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,但是以陆丰的经验来讲,只要他愿意,他可以让林哲查不出来任何有用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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