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小说 > 科幻小说 > 花景肃杀 > 第十七章 杀机涌动

“怎么了?昨晚没睡好?”

早餐的时候,冯德兴看着眼圈发黑无精打采的江淼,诧异地问道。

“嗯,有点烦心的事。对了,我要去趟美国,明天上午的飞机。”

“有急事?冷不丁的去这么远?”

“有个同学,大学一个宿舍的,过两天结婚,不去不合适,说是找了好久才联系到我。”

冯德兴没再做声,想了一会又问:

“票买了?”

“是啊,网上买的,现在不是什么旺季,方便的很。”

“那明天我公司里另叫个人送你。这天气,说不准什么时候又是一阵大雨。”

“不用了,去机场的路好走,不用麻烦别人了。车子就放机场,反正过几天就回来,省得到时候再叫人接。”

冯德兴不再说话,桌上的黄燕,冯云伟以及进进出出的彭彩琴、云萍听了,也是各怀心事,并不做声。

“晚上加几个菜,我早点回来。”

午饭以后,云萍忙完卫生,向黄燕告了个假。她要去一个地方,在城西的一座庙。

这几年来,云萍见惯了黄燕祷告、礼拜这类的仪式,心里便有所动。而黄燕也曾经极力怂恿她入教,在去了几次教堂之后,云萍被那种沉闷、肃穆的气氛和衣冠楚楚的各路精英吓坏了,她认为这是上流人物才配去的地方,象自己这样粗手大脚的显然不应该出现在那样的场所。黄燕此时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误,几番解释无果,心便也懒了下来。

不过,云萍在原先那个厨娘的引导下,找到了另一个去处——寺庙。云萍喜欢这样的地方,这里烟火缭绕,人声嘈杂,各色人物操着不同的口语,许着乱七八糟的愿,她觉得这样的地方才是自己这样底层平民的归宿。不过云萍知道轻重,即便千般向往,但自己的职责和时间上的限制,不可能让她有更多的机会来这种地方,所以上庙里的次数很少,基本上就是春节和每年还愿的日子才去。

今天是个比较突兀的日子,云萍没有说明请假的去向。

报恩寺,象其它所有的寺庙一样,都有个真假难辨的历史。传说在明朝,这里住着一个穷困潦倒的读书人,满腹经纶却屡试不第,经年下来终于衣食无着,栖身在此处的一座破庙里。某一夜,饥肠辘辘的他见一老妇人从火堆中走出,手捧一碗米饭,又拿着点碎银,刚放下人便已不见,此后,夜夜如是。读书人靠着这点资助得以度日,好运气也开始降临。当年秋闱便中举,开春又是大比之年,殿试高中三甲。几年后外放,官拜本地知府,因感念当年赐饭之恩,遂重修此庙,名之“报恩寺”。

这样的传说,与其它庙宇的故事多有雷同,局外人基本是一笑置之,但来这里烧香拜佛的那些人倒是笃信不疑,云萍便是其中之一。

以往每次来这里,云萍心境就分外的宁静澄明,她象是找到另一个家。每每手持线香跪在蒲团上低声颂咏的时候,她象是在跟自己早已不知下落的父母倾诉,诉说自己的苦与乐,诉说是怎样地遇到贵人才得以逃出生天。她以最虔诚的方式,从心底里为父母祈福,为恩人祈福。

然而今天云萍的神情有点异样,她的眼里没有往常的平静从容,时时竟然可以见到如癫狂一般的神情,她的脸泛着红晕,呼吸声大得似乎旁人都能听见。她趔趄着走进大殿,找到一个蒲团便咕咚一声跪下。

其实,云萍到现在也认不清围绕大殿一圈的金身泥塑都是何方神明,她不用知道,也不想知道,她相信只要心诚,哪个神明都是可以全身心地信任。

天色又没有任何预兆地阴沉了下来,雷声隐约地从远方轰隆隆地向这里滚动。即便是在下午,大殿里除了几支昏黄的烛光,也是黑漆漆的一片。烧香或者闲逛的人早已走了个干净,只剩她一人依然在蒲团上长跪不起。

云萍尽情地沉浸在自己无声的倾诉中,她忘记了双膝早已麻木,口中兀自轻阖不已,象是在回忆自己的全部人生。

云萍来自一个山村,但她知道自己不是这个地方的人。

这里是在山的深处,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很有名的风景点。一年四季都有人提着相机、拉家带口地到这里游玩。

云萍经常远远地看着那些人,她知道自己跟他们是处于两个不同的世界。在那些欢天喜地人群传过来的笑声中,云萍赶紧收敛了不安分的念头。她每天要做十六个小时的活。

记忆中的那个故乡已经非常模糊。她只记得一个满嘴黄牙的男人捏着一沓钞票,递给了她的父亲,然后自己就迷迷糊糊地跟着这个人走了。父母亲躲在屋里,没有见上最后一面,她只看到弟弟追了出来,跟在车子的后面,但是跑了几步就摔倒了。她脑子里最后的印象是弟弟一脸的鼻涕眼泪。

听别人说,自己今年是十九岁。去年嫁给了一个看起来有四十左右的男人。他的个子很大,脑子却不太好用。只有在打人的时候,才体现出他仅剩的一点智商——他会变着花样,知道打在哪里是最疼的地方。他很懒,或者说是根本学不会怎么干农活,所以家里内外的事情都是云萍在做。清晨,天还没亮,她就要起床,做好早饭然后下地。中午她要走几里山路回家替男人做午饭,然后再回到地里。晚饭可能会晚些,但不能让男人感觉到饿,否则,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通毒打。

这个男人所有的力气都用来对付她,心情好的时候是在床上,不好的时候则不分场合,手边任何物品都是他的武器。一年来,云萍的身上,基本看不到完好的皮肤。云萍感觉自己越来越糊涂,脑子越来越差,村里的人都开始叫她傻婆娘。

但有一点云萍没有忘记。她本是个性子刚烈的人,她知道还手,至少知道逃跑。虽然每一次反抗之后,换来的只是更为严重的折磨,但她从来没有改变过这样的本性。

这个婆娘真的是傻了。

那一天的情景,到现在她还不时地能够回忆得起来。男人到底是什么原因发作已经记不清了,但是他这次的暴怒却是前所未有的。直到云萍满脸是血的时候,那个叫做丈夫的男人才肯坐下来稍稍歇口气。不过,这并不意味着他已经停止,根据他力气恢复的情况以及到时候的心情,他才考虑接下来怎样继续。

云萍没有犹豫地扭头就跑。山里的路,她比男人要熟悉很多,不一会就摆脱了追踪。男人在后面看不见的地方咆哮着,嘴里喊着最狠毒最残酷的威胁。云萍第一次确定了决心。

不能再回去了!她会死,或者比死更加可怕。

疼痛和失血让她很快就感觉到了疲弱,进而是一阵一阵的昏厥。她提醒自己,不能这么倒下。要强撑着找到任何一个山外的人,只有在他们那里,才有可能得到一点点的怜悯甚至是活命的机会。

事实证明,虽然她神智不清,但逃走的方向是正确的,这只能说是本能的驱使。那个地方,山外面游客常来的地方,才是脑子里唯一残存的希望。

她倒在山路的边上,再也爬不上眼前的台阶。她觉得自己要死了,因为眼前已经出现了许多本不该出现的幻影。

一个衣着华贵的女人蹲在她的面前,小心地为她擦去了能够擦掉的血迹,又拿出叫不出名字的饮料喂到她的嘴里。云萍感觉很甜,她恢复了一点点力气的时候,给了那个女人一个笑脸。

后来又有几个陌生人抬着她到了附近一个简陋的医院,挂瓶、包扎,当然还有不断的食物。云萍清醒了过来,她口齿不清地向那个女人诉说了一切。

女人抱着她,哭得跟她一样的伤心。眼泪流淌到她的伤口,云萍没觉得刺痛,却是从未有过的舒心。

“我叫黄燕,以后跟着我,好么?”女人问。

云萍点了点头,又觉得自己诚意不够,扑通一声跪在了女人的跟前。

很久以后,云萍听说后面还发生了很多事情。这个叫黄燕的女人,付出了很多的钱,让那个男人解除了婚约,然后才堂堂正正地将她带回了眼下这个如天堂一样的花园中。

她觉得,七年来的生活,足以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,即便此刻死去,也丝毫没有遗憾。比起世世代代还在那里挣扎的其他女人,她已经足够幸运。

但是,云萍不能忍受恩人受到任何的委屈和损害,黄燕就是自己的神。神,怎么能受到无端的玷污?!

帮帮我,求求神明帮助我,帮助我除掉所有的恶人,让燕姐回到原来那样的美丽,那样的快乐。

一声响雷将云萍从痴迷中惊醒,一闪而过的电光中,云萍看清了头顶那尊神明的模样,他的手里高高举着一根法物,十字交叉的尖锐棍棒——听他们说,这东西叫降魔杵。

冯德兴通常中午是不回家的,今天也不例外。他在食堂吃完简单的套餐,便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休息。

忽然一个内线电话响起,传达室告诉他有个叫关锐的男人求见。

“关锐,多长时间都没见了……”

冯德兴暗自嘀咕着:

“让他上来。”

关锐看起来永远是精力过剩的样子,张嘴就是“冯叔冯叔”的一通乱叫。

“小子,怎么突然想起冯叔了,听说你生意特别红火,难得还记着我这过时的老头。”

“哪里,冯叔龙马精神,正是大展身手的年龄。”

“大展身手?”冯德兴苦笑着:

“马上就要被扫地出门了。也好,落个清闲。”

关锐瞬间收起了玩笑的神情,正色说道:

“是那件事吧?我也听说了。”

“哦,你听说什么了?”

冯德兴饶有兴趣地坐直了身子。

“我不但听说了事情全过程,因为冯叔你的名字,我又费了点心思,拿到了事情背后的一点东西。今天来,就是想孝敬一下冯叔。”

“什么东西?”

“您应该听说过我现在干的营生,没有可靠的来路,我是不会轻易出手的。所以,首先您得给我足够的信任。”

“信不信的又怎样?”

“因为我得卖钱!冯叔您是明白人,知道我们这个行当的规矩。”

关锐说着从包里掏出一个文件袋,厚厚的显然货色很足。

“换别人呢,必须是先钱后货,冯叔您不是外人,我今天破个例,您可以先过目,然后……您应该知道能值多少。”

关锐大方地将文件袋递了过去。

“不过,我建议您边看边多想想自己见过的事情来历。我知道您的脾气,白纸黑字总归是抵不过亲眼所见。”

冯德兴没有二话,抽出里面的一大叠材料,才看了几眼,脸色就有点发青,再往后,纸张翻动得越来越快,响声也越来越大,最后,关锐看到有几张竟然被冯德兴攥成了纸团。

“为什么给我这个?”

冯德兴努力控制着自己,现在的他,已经不是个轻易丧失理智的人。

“刚才说了,我要挣钱。”

“你缺这点钱?”

“那……我就说实话了。”

关锐瞬间换了一副痛心疾首的嘴脸:

“我是不忿!冯叔,这几十年您是怎么走过来的,我就是没亲眼看见,光是听心里也有个数。凭他妈什么?这样欺负人?!我是个生意人没错,不过,偶尔我也会做些仗义的事情,您别不信,这事,我还真就要管管!”

“好了,谢谢,东西我要了,下午财务就会给你转帐。”

送走了关锐,冯德兴将自己关在房间里,盯着窗外黑沉沉的天空出神。

他需要好好理一理思路。

冯德兴从来不是只知道莽干的人,即使到了最为紧要的关头,他也没有失去起码的理智。任何行动之前,他都会尽自己所能地思考一番。这种思考,在早年只是依靠自己的直觉和有限的见识,到后来他知道了还必须依靠其他来路包括那些素不相识的人,只要能够提供有用的东西他都不会拒绝。

从进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起,他就显露了这种与众不同的特质,这也让他能够从不计其数的同侪中脱颖而出,一直走到现在。所以,通常他的决策,是不会被仅仅是一些书面的材料所左右,更不至于被类似关锐这样的虚头巴脑的所谓“仗义之言”影响。这些年来,他更看重的是分析和权衡,还有那些可能收集到的信息。

眼下,摆在面前这个事件的逻辑,合理、天衣无缝,完美到了令人难免心生疑问。但是他不想排斥——那怕心里还有一点点的侥幸。打败他的,不仅仅是事实,更重要的是关于自尊这类的情感。

他的心底深处,一种兽性的火焰似乎被重新点燃,许多年了,这种感觉已经非常陌生。

他原本就是个嗜血的人。多年前,为了争取多几扇墙的工作量,他可以挥着砖头跟人拼命;看管工地材料,他提着一根两米长的镀锌管,让周边的地痞小混混望风而逃,传说中他的手里还有条人命。慢慢地他开始羞于提起,再然后,他竭尽全力地将这些故事从自己以及身边人的脑海里抹去。他相信自己只是个和气生财的商人。

但是,眼下他有点后悔,为什么要抹去那些记忆?那种灼热的感觉多好!冯德兴似乎能看得到,这些天来所有的郁闷、委屈,在这团火焰中正灰飞烟灭。这一刻,他象是脱茧的蚕蛾,轻快得想要振翅高飞。

冯德兴就这样一直想着,忘记了时间,也忘记了晚上回家吃饭的计划。直到江淼来了电话询问,他才猛然想起。

“哦,有点事,你们别等了,我要晚些回去。”

冯德兴的声音干涩而且冷漠,还带着点漫不经心。来电的那个名字还在屏幕上,看起来那么的刺眼,他紧紧攥着手机,象是攥着一只软弱的小兔,鲜血从它的眼里,嘴里流淌而下,淹没了他的手掌。然后,不停地滴落,在他的脚边形成一块圆形的血污。这时他才惊醒过来,这一大片的水渍,是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将水杯狠狠地摔在地上形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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