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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  江公子是好人,我愿意招供

“大壮二壮,你们可认识此人?”江凌云一把扯下了男人脸上的蒙面。

周围几个村子距离很近,村民之间常有往来,只要能知晓这男人的身份和其誓死维护赵良朋的原因,他便可一点点摧毁其的心理防线,逼问出幕后主使。

“凌云哥,我认识他!”二壮惊呼一声,“他是隔壁村的钟毅,是军队退役下来的,有些拳脚功夫,家中还有老母、妻、儿,是个很仗义的人。”

“之前苍云寨的山匪来洗劫村落,也是他不惜性命,动员大家一同击退山匪……”

“钟毅,你为何要纵火焚烧江家府宅?我凌云哥何时得罪了你?”

面对二壮的质问,钟毅惭愧的低下了头,“抱歉,时势所迫,我不得不如此,成王败寇,既然我已落入你们之手,要杀要剐悉听尊便,我钟毅罪大恶极,绝无怨言!”

“你……”二壮被气的咬牙,“你明明是个好人,却偏偏黑白不分,助纣为虐,事到如今还要为幕后之人打掩护……我对你实在是太失望了!”

“凌云哥,既然他不愿意招供,我们将他送官吧,我相信,官府一定会逼问出真正的幕后主使!”二壮恨铁不成钢的看了钟毅一眼。

可江凌云却道,“不急。”

从二壮与钟毅的对话中,他已经判断出钟毅纵火并非情愿。

其说时势所迫,有可能是受制于人。

何况,若幕后主使真是赵良朋,其在县衙有人,难免不会暗通有无,再加上钟毅一力承担所有,最终真凶只会逍遥法外。

若想惩罚到背后搞鬼之人,必须让钟毅招供!

江凌云那双漆黑莫测的眸子直勾勾的盯着钟毅,一字一句的道,“虽我不知你为何听信奸人之言,纵火烧我江家府宅,但,我知道你是个有良知的人,发现起火的大庄叔说了,昨夜他并不想起夜,是有人将石子投入了他的窗户,将他砸醒,这才遏制了火势蔓延,没有闹出人命。”

“那投石提醒之人,是你吧?”

钟毅心中咯噔一声,江凌云连这都知道?

江凌云继续循循善诱,“或许,你有把柄在赵良朋手中,或许,他承诺了你可观的好处,但,钟毅,纵火可是重罪,搞不好是要杀头的,你家中可只有你这一个顶梁柱,若你真的出了事,你觉得你的妻、儿,老母,能让赵良朋践行对你的承诺吗?”

“你敢保,他不会仗势欺人,向你的老母逼要回全部好处?”

“他可是连朋友的妻子都惦记的人,品性能好到哪里去?届时,你的妻儿老母又该如何生存?”

“一失足成千古恨,你的愚蠢,害死的不光是你自己,你的至亲也将为你的错误选择付出惨烈的代价!”

“钟毅,你不怕死,但难道连你的家人都不在乎了吗?”

江凌云的声音不高,但字字钪锵,一字一句都在敲击着钟毅的内心与灵魂。

让他浑身震颤,是啊,江凌云说的对,那赵良朋就是个小人,即便他为其卖命,可其真的会践行承诺,放过他那不懂事的弟弟、给他妻儿老母一笔可观的赡养费吗?

钟毅目光闪烁,已有了几分动摇之意。

江凌云抓住时机,“人生在世,哪能事事如意,我知你遇到了难处,倘若你愿意迷途知返,供出让你纵火的幕后主使,我愿意帮你解决难题,尽力帮你减刑,还有你的家人,我也愿意帮忙照拂。”

他从袖中拿出了一个钱袋子,仍在了钟毅面前,“这些钱,够你的妻儿老母过活了,我给你一晚时间考虑,若你愿意招供,便拿着钱回去与你的家人告个别,若不愿意,那我只有送你去官府了!”

说罢,江凌云带着万贞儿转身进了房间。

钟毅动作僵硬的从地上捡起那个钱袋子,打开,里边放着的竟足足有百两白银!

天,他为赵良朋卖命,其也不过承诺在事成之后给他家人五十两白银,江凌云可是他要害的人啊,不光不计前嫌,还给他这么一大笔银子……

他呆若木鸡。

二壮也不由冷哼一声,“钟毅,你都看到了,我凌云哥可比那狗屁的赵良朋仗义多了,你伙同其害我凌云哥,简直是黑了心!”

大壮也不禁点头。

此刻,钟毅的心中除了震撼,便是愧疚,他到底为了一己私利,害了一个多仁义的人?

他紧紧的攥着手中的钱袋子,两行热泪顺着脸颊流淌而下,声音哽咽,“江公子是个好人,是我被猪油蒙了心,才答应赵良朋纵火焚烧江家府宅……”

“我知错了!大壮二壮,劳烦你们帮我告诉江公子一声,我愿意招出幕后主使,并愿意在公堂之上指证赵良朋!”

“我先回家一趟,明早,让江公子在家中等我。”

说罢,他便离开。

大壮二壮蹙眉,他真的不会拿着银子跑路吗?

屋内,万贞儿也问出了同样的问题,“夫君,你就这么让钟毅走了,就不怕他携款潜逃?”

江凌云自信一笑,“一个不惜性命抵抗山匪,宁死为家人博取生路的人,义薄云天,绝不会食言!你看着吧,明早,他一定会来。”

望着江凌云坚毅的面容,万贞儿的心中一动,夫君真的与先前不一样,只是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了,她也说不清。

听到大壮二壮离去的脚步,与院子的门被关上的声音,万贞儿从怀中拿出了一块洁白的帕子,“夫君,请过目。”

“这是什么?”屋内没有点灯,江凌云只能借着月光查看。

万贞儿面色羞红,支支吾吾的低语,“夫君可知道了事帕?”

了事帕?

听闻这三字,又看到白帕上的点点红梅,江凌云瞬间明白,这是古代新婚之夜,夫妻合  欢后,证明女子清白之身的重要物件。

本来,万贞儿与原主成婚三年,这东西轮不到他享受,但,谁让原主嗜酒伤身呢?

贞  洁,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嫁妆,可惜,在江凌云的那个时代,可遇不可求。

他虽然并不执着于此,但,能够得到完整的妻子,对任何一个男人而言,都是一大幸事。

望着万贞儿那娇羞的模样,江凌云喉咙一深,覆身而上,“贞儿,昨夜为夫厉害吧?不如,我们再来一次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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